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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舍管理制度

来源:天津市航运学校 共计次浏览

为确保学生能有一个舒适、安全的住宿环境,确保财产安全,特制定以下相关制度。

第一条:学生进入学校后由老师安排住宿,按老师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,不得私自调整。学生要树立爱护学校财产的精神,合理使用宿舍的一切设备物品,如有损坏,按价赔偿。

第二条:在搞好个人卫生的条件下,搞好集体卫生。各学生要自觉按照卫生值日表,搞好当日环境卫生,确保宿舍干净、整洁、卫生;垃圾、废物需投入垃圾篓内,严禁丢在宿舍门口或楼道内;宿舍的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、干净好看、不能乱丢、乱放、脏、烂差。

第三条:学生住宿要加强团结,发扬互助的优良作风,友好相处;严禁大声喧哗、吵闹,以免影响他人或左邻右舍的正常休息;

第四条:学生宿舍不经领导批准,严禁私自带非本厂学生进入宿舍或留宿,如有人自行留宿,因此发现的一切责任,由留宿者自负。

第五条:学生宿舍不得做其它事宜,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,如有此事发生由本宿舍人员自负,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第六条:学生离开学校,在接到学校的通知之日起,2日内搬离学校,做好钥匙等物品交接。

第七条:学生进出宿舍要做好防盗、防火等事宜,防止发生个人财产丢失事件。宿舍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等电器、严禁烹饪食物。

第八条:学生不得在24点后归宿,影响同室人休息,给其他同学造成不便。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告知同室人,并通知老师。

第九条:女学生宿舍不得有男性学生出入。

 

注:各宿舍任命寝室长1名,由寝室长负责安排值日表及监督,各学生相互监督,发现违纪违规现象,请即时向老师汇报,共同维护宿舍的良好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