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开
当前位置首页 > 通知&公告

天津市华苑技术学校招生补录方案

来源:天津华苑学校 共计次浏览

 

    为充分利用我市技工院校教育资源,加强京津冀地区技能人才培养,促进我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,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,依据津人社办函[2023]407号文件指示精神,我校决定对部分剩余计划再次进行补充招生录取:
一、补录计划
天津市华苑技术学校2023-2024学年招生计划150人,实际招生108人,剩余计划42人。本次补充招生方向分为三类:
(一)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;
(二)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;
(三)北京市、河北省地区应往届初中毕业(结业)生。
二、录取规则
(一)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中考成绩优先录取,且不低于本校最低分数线。
(二)本市往届、北京市、河北省应往届初中毕业生,学校统一安排文化课考试,以成绩排名优先进行录取。
(三)由于本次补录面向了外省市和往届生,所以录取原则为“成绩优先,参考志愿”。
三、招生程序
(一)2023年10月16日将招生方案报送市人社局审核、备案。
(二)2023年10月18日--10月28日在天津市华苑技术学校官网及公众号上发布招生信息,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,公示招生计划同时明确录取规则。
(三)10月18日--10月28日学生报名登记。
(四)10月29--30日对报名学生进行筛选,确定录取学生名单
(五)10月31日对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发送录取通知书。
(六)录取情况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。
(七)学生报道入学
四、舆情控制
(一)明确分工
学校招生舆情控制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,其中校长为主要负责人,教务处、综合办公室、招生办公室为主要工作部门,具体职责分工如下:
综合办公室:加强招生舆情处置领导,做到迅速、准确、及时、有效处理舆情事件,为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环境。
招生办公室: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,是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的组织执行者。
教务处:负责补录学生的教学衔接工作。
(二)注意事项
1、招生人数及录取规则应充分告知学生及家长;
2、学校管理要求文件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进行签署,签署及面谈过程中不能承诺保证录取;
3、对于阐述不清或家长质疑问题及时电话沟通,进行安抚工作或说明理由;
4、电话沟通效果不理想的及时安排入户说明,避免产生舆情。

天津华苑技术学校
2023年10月16日

附录: 2023年天津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计划招生总数和剩余计划情况表